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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时间:2013-05-15 00:00:00来源: 作者: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评价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考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手段,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为教师的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提供教学质量评价的客观依据。

二、考评对象

我校所有任课教师。

三、考评原则

1.以课堂教学评价为基础。课堂教学是教师教学活动的基本内容,是教师展现教学水平的主要渠道。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从总体上最直接地反映出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和教学态度的优劣。

2.以学生评价为主体。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对教学的各个环节及质量具有最直接、最全面的体验,在教学质量评价中最具有发言权,能够最及时、全面、客观和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3.以同行评价为主导。同行教师和教学单位领导对本专业的教学工作安排较为熟悉,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情况也较为了解,能从专业的角度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其他教学工作作出比较全面和准确的评价。

四、考评方式

1.为客观公正地考评教师教学质量,此项工作采用学生(网上)评教、同行教师评价和其他教学工作考评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方式进行。其中,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占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成绩的50%,同行教师评价成绩占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成绩的35%,其他教学工作考评成绩占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成绩的15%。

2.学生(网上)评教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分数取各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的平均值,成绩由教务处反馈到各教学单位。

3.同行教师评价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理论课和实验课分别以《信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见附件1)和《信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实验课)》(见附件2)为依据,每学年组织同行教师随堂听课1-2次,对参评对象进行评价、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同行教师的评价成绩。同行教师随堂听课时,听课教师人数应大体一致。体育、音乐和美术等专业技法类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参照理论课和实验课评价内容和方式,自行制定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4.其他教学工作考评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评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学年论文、专业实习(见习)、试卷评阅、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等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心、治学态度和能力水平。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订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5.教学单位自行制定考评办法时,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客观公正。

五、等级评定与结果处理

1.各教学单位按规定的比例统计被考评教师的上述三类分数,得到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评成绩。

2.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获得优秀等级的比例应控制在本单位被考评教师总数的30%以内;其他等级比例根据被考评教师的成绩,由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3.在考评学年内凡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其本学年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不得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其中,在考评学年内凡出现一次I级教学事故或两次II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其本学年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要妥善整理和保存本单位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原始数据,最终等级结果一式两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本单位留存。

六、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2.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同行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和其他教学工作考评的组织实施。

3.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前完成。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