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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5 11:53:41来源:教务科 作者:卢向礼阅读:

 

各学院、淮河校区: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学校定于2023年4月17日至5月25日开展2023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一)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学院要按照毕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开展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7日至4月23日,各学院通知2023届本专科学生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网上确认,认真填写《毕业生信息核对表》。

2.4月23日至5月15日,各学院在完成最后一学期课程考核和毕业设计 (论文) 答辩基础上录入成绩,并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对2023届本专科学生成绩和获得学分逐一审查。

(三)5月15日至5月25日,教务处将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2023届本专科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复查和汇总。

(四)凡学籍异动的2023届本专科学生,必须达到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

(五)所有应届毕业生均需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确定是否正常毕业;非正常毕业的学生,需由本人按照相关程序申请结业、延长学习年限或肄业;所有应届毕业生均需通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确定是否授予学位。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一)5月15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信院字〔2019〕186号)和《信阳师范学院辅修制实施办法》(信院字〔2017〕201号)所规定的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本学院应届毕业生和辅修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确定本学院拟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并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5月25日前,教务处对2023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复核和汇总,上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联 系 人:卢向礼

电    话:6391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邮    箱:909507835@qq.com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