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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我校2023年、2024年新增设的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十个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权的公示

时间:2025-05-13 08:41:14来源: 作者:李秀艳阅读: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5〕1号)要求,我校2023年新增且首批招生的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遥感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生物信息学五个专业和2024年新增且首批招生的数字经济、科学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医药数据科学五个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权,经学院申报、专家评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以上十个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权,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纪委或教务处反映。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376-6390701

教务处电话:0376-6391929


教务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