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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级普通本专科学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06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信阳师范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办法》(信院字〔2017〕19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级学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事关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意义重大。通过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坚决取消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以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考生,把好新生入口关,维护学校的办学声誉和形象,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重大问题的处理。

组 长:王文臣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守义  江玉安  郑  云  张景伟  岳宗德  赵万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赵万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选派素质过硬、工作细致、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同志参加复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9月9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综合办公楼221房间,电话:81937)。

三、对象范围

此次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的对象范围是2018年度录取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和预科阶段培育期满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四、内容要求

1.信息核对。新生报到时,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与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对照。初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可予以注册学籍;若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复查时,有关部门和学院要将新生本人与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信息再逐一对照核查。同时,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要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防止舞弊现象发生。各学院要指派专人对入学新生信息进行仔细比对,核实考生身份,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

2.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各学院于9月16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文化科目复试,由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统一组织实施。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由所在学院安排专门人员,组织开展专业测试复核。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新生不得无故缺考,个别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另行安排复试。

3.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核查。有关部门和学院要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要严格审核。对存在异议的,要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4.身体健康复查。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身体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五、步骤程序

1.核查对照。各学院要根据复查内容和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认真比对。对有疑点的考生,要宣传政策,晓以利弊,若考生主动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学院要收回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并及时上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拟清退考生登记表》(附件1);对暂时无法认定结果的,要上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存疑考生登记表》(附件2);对未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的,要上报《未报到新生登记表》(附件3)。

2.调查取证,上报复查结果。各学院根据核查对照结果以及通过其它途径获取的信息,对有疑点的新生,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实。如工作需要,也可请招生就业处协查,最终以书面材料上报资格审查结果。校医院在对新生进行全面的身体复查之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条款规定,上报新生身体复查结果,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出处理建议。

3.汇总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各学院务必于9月10日上午将《未报到新生登记表》(附件3)、9月22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拟清退考生登记表》(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存疑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及《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材料目录》(附件4)等材料报送至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jintaoliu037@163.com)。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学院上报的资格审查结果和校医院上报的身体健康复查结果,提请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4.结果反馈,做好善后事宜。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处理意见通知相关学院,所在学院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按照上级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真实有效。对有疑点考生的调查、取证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在没有定性之前,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内紧外松,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严格纪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在资格审查工作中敷衍了事、懈怠失职致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者,对为假冒学生说情打招呼者,一经查实,轻者通报批评,重者依照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拟清退考生登记表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存疑考生登记表

          3.未报到新生登记表

          4.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材料目录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