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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9 09:22:02来源: 作者:教务科阅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树立“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建立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联动沟通机制,根据学校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分类

学业预警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三个等级。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黄色预警:

1.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下同)6学分(含)以上9学分以下者;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不含重修通过的课程,下同)10学分(含)以上15学分以下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橙色预警:

1.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9学分(含)以上15学分以下者;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15学分(含)以上30学分以下者。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红色预警:

1.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15学分(含)以上者;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30学分(含)以上者;

3.除第8学期所开课程(含实践环节)学分外,前7个学期所修学分尚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

4.在校学习时间已达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仍未完成学业者。

二、日程安排

(一)9月29日前,各学院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学生所修学分和成绩进行逐一汇总核实,经学生本人确认后,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业警示统计表》(附件1)。

(二)10月13日前,各学院向被预警学生下达《信阳师范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学生)》(附件2),向学生家长寄送《信阳师范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附件3)并留存邮寄证明。

(三)10月20日前,对于红色预警的学生,各学院应安排相关人员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途径,就预警学生的学业状况进行详细沟通交流,并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4)。

(三)10月31日前,各学院按照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要求,提前预审核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填写《信阳师范大学XXXX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按照学业预警程序提前告知家长。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

(二)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信阳师范大学学业警示统计表》(附件1)和《信阳师范大学XXXX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教务处教务科,其他相关材料留存学院备查。

联 系 人:卢向礼

电    话:6391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邮    箱:909507835@qq.com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学业警示统计表

          2.信阳师范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学生)

          3.信阳师范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

          4.信阳师范大学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5.信阳师范大学XXXX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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