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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6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次考试将于2012年12月16日进行。
    现将我校(信阳师范学院CET考点代码为41801)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资格:
   1.我校交费注册的非英语专业的2009级、2010级学生和2011级学生及各年级研究生,均可自愿报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中心的要求,考生只能在在读学校报名,不得跨校报名考试,故我校不受理上述考试资格以外人员报考。
    2.考生四级成绩必须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方可报考六级考试;如学生无CET4合格证书或者CET4成绩未达到425分私自报考CET6的,经核实后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收费标准:
    根据豫发改收费函[2008]154号文件规定,四、六级考试费均为25元/每人。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信阳师范学院正方现代教学管理系统—WEB管理服务子系统》,录入“用户名”(为学生本人的学籍编号)和密码(如忘记密码,请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登录系统后在“活动报名”中选择“网上报名”,点击“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前的方框,以方框出现“√”为准,然后准确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身份证号为准,若有问题,请在班长处提交报考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教务处审核与学籍信息情况后确定是否同意报名),最后点击“确定”,即完成网上报名。随后在班长处交考试费用。
    网上系统报名开通时间:20129月316时至201291918,过期不予补报。
    如考生在系统中报名时发现无本人照片或照片不是本人,请于2012年9月20日下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到教务处教务科(综合办公楼222房间,电话:6391937  6391929查询,并进行照片信息补登。对于无照片信息的报名考生视为报名失败,不准参加考试,教务科将及时退还报名费。
    2.缴费
    请各班班长于2012年9月22日-23日(星期六、日)将本班考试报名费存到中国工商银行南湖路支行(地点在学校大门口东侧,账号可咨询银行保安)。
    3.信息确认
    信息确认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集体确认。请各班班长于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银行缴费回单和本班报名名单(含姓名、学号和报名等级)到教务科进行现场确认,并核对报名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二,学生本人签字确认。2012年10月初教务科会将四、六级报名信息核对表发放到各学院,各位考生要认真核对,并于10月10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学生签名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信息核对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如信息无误,请签名;如信息有误、照片模糊或无照片,请按于《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信息核对表》中要求的时间到教务科修改。
    四、报名考试过程中几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以信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有学籍学生名单为准,教务管理系统以外的不得报名。在读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部分将通过学校广播电台播出,频率为调频FM96.0,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收音机。
    3.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便及时查询成绩。
    4.本次四、六级报名结束后将不再修改报名信息,因此组织报名时必须请考生仔细核对各项信息(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报名流程
第一步
网上报名: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2012年9月3日16时至2012年9月19日18时
第二步
报名同学在班长处缴费:25元/每人
第三步
班长将报名费集中交校大门口工行,时间:9月22-23日,账号可咨询银行保安
第四步
班长携带本班报名表及缴费回执单于9月23日到教务科现场
(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第五步
10月9日学生本人核对报名信息,签字确认
第六步
报名成功
备 注
如在第一、第三、第四步发现信息有误,请按以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科处理
 
                                                                                                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