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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验课程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6-04-29 00:00:00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实习科阅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着眼于学生未来发展,体现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强化实践教学,使之更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现决定对我校实验课程标准进行修订。

一、指导思想

本次修订是在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宗旨,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尊重和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帮助学生获得未来发展所必需的专业实验技能和方法,在实践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认识科学知识对促进社会进步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影响,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形成科学的价值观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激发学生创新潜能,加强学生实践能力

二、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要求,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含80%),在修订后的实验课程标准中两个实验类别的比重一定要符合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

2.实验课程标准中的实验课学时及学分要与新修订的本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验课时及学分必须完全一致。

3.在评价方面要尽可能科学、合理、具体和便于操作。

4.各专业实验课程标准的负责人为各教学单位的行政一把手。

5.主要格式和内容在过去的基础上,增加对实验项目的分析。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在该实验课程中所占的学时和项目比率,并结合实验目的与要求进行分析。

6、需增加开设实验的课程,必须与本科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相一致。

三、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总结过去的实验教学,结合新的教育观念,充分体现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素质教育和学分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本专业的实验课程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和补充。将修订后的实验课程标准与数据软盘于2006年6月24日前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以便及时审核修订。

 

                                   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