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18〕34 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1日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根据校历,本学期共计19周,2018年12月29日转入复习考试阶段。其中,实验课、任选课及辅修专业课程考试要在12月29日前结束;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为1月2日至1月4日;交叉课考试时间为1月7日考数学类课程,1月8日上午考物理类课程,1月10日上午考化学类课程;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月7日至1月11日。每场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详情见“附件1”) 。
二、考试课程及形式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出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应为考试课程,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选修课课程根据考试大纲选择考试或考查方式进行。
三、考试的组织管理
全校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由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教务处进行宏观管理,组织考场巡视和综合测评。其中公共必修课、交叉课考试由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和科目编排考场和监考教师(见“附件2”、“附件3”)。
1.科学合理编排考场。各教学单位在考虑课程重修的基础上,按分配给各学院的教室科学合理地编排考场,并于12月7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xynu.edu.cn/jwglxt/xtgl/login_slogin.html)完成本单位期末考试编排(咨询电话:81936)。
2.规范试卷评阅及成绩登载。考试结束后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流水阅卷,统一阅卷评分规则,准确记载考试成绩,科学进行试卷分析,考试后两周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做好试卷装订与保管。期末考试试卷按成绩记录表名单顺序、分班级整理装订(重修学生试卷放在最后一个行政班里),并按照封面、命题双向细目表、试卷分析、空白A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B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册复印件(A4,横向左对齐装订)、按序整理的考试试卷等进行装订。公共必修课试卷、教师教育平台课程试卷由开课单位统一保管,专业课试卷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保管。下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检查。
四、命题、审题及试卷报送
1.进一步深化期末考试改革,加大试题库建设力度。已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应依据试题库编制两套复本试卷,试题库尚未完全建立的课程应逐步加强建设。学校将选择部分公共必修课程聘请外校教师命题,各教学单位也可选择1-2门专业核心课聘请外校教师命题。
2.科学合理命题,规范试卷格式。校内命题的试卷要先由各教研室以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为依据,编制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组)教师根据命题双向细目表编制两套复本试卷。试卷知识点覆盖面、试题重复率等应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试卷一律采用规范格式(试卷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具体要求参照《信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期末考试试卷质量标准》(详情见“附件4”)。
3.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单位报送试卷时应同时提交填写规范的试卷印刷联系单,并注明特殊要求(如是否提前考试、是否需要演草纸及数量等)。试卷须经系主任审查签字,交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定签字。公共必修课、实验课考试试卷于12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综合办公楼230房间,电话:80937),专业课考试试卷于12月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各教学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报送、领取、接收、保管和保密工作。公共必修课考试试卷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在考前40分钟送到教二楼大厅和文科楼大厅;专业课考试试卷在考前由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送达各教学单位。
五、考风考纪要求
1.严明考试纪律,狠抓考风建设。各学院应在考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考试动员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宣讲《信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信阳师范学院监考教师职责》《信阳师范学院考场规则》等规章制度,营造氛围,严肃考风。要规范考试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泄题、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各学院应最大程度地利用考场空间,考场编排不得由学生自主编排。
2.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加大考试违纪处罚力度。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教师职责,对于监考过程中发现存在夹带、抄袭、使用电子设备作弊或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要如实记录和上报(涉及需要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请提前在考场安排表上注明)。
3.规范请假程序,严格考勤管理。期末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凡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必须在考试前凭证明材料提出缓考申请(缓考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由教务科审批。取得缓考资格的学生允许参加该课程的重修并跟随下一届学生考试。
六、考纪巡查及总结
1.全面巡查考试各个环节。考试期间,学校将组成考试工作巡视组,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和实地检查,监督考试运行和考场纪律等情况;各教学单位也要组织人员认真巡视、检查。参加学校考风考纪巡视的人员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选派。每个教学单位选派1人,名单请于12月12日前报教学质量科(综合办公楼224房间,电话:81237)。
2.认真总结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考试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学期考试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与体会,学生反响和效果以及对今后改进考试工作的建议等。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主要教学工作.pdf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共必修课安排表.pdf
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交叉课安排表.pdf
4.信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期末考试试卷质量标准.pdf
教务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