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19〕1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9年6月24日至7月5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根据校历,本学期共计19周,2019年6月24日转入复习考试阶段。其中,实验(实践)课、校级公选课及辅修专业课程考核要在6月24日前结束;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平台课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8日;专业课考试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每场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二、考试课程
必修课原则上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操作演练、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考核的除外)进行;选修课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和教学特点选择考试、考查或者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考试命题
(一)编制双向细目表
双向细目表要能覆盖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规定考核的内容,考试内容、试题题型的权重分布要与教学大纲、考试大纲保持基本一致。
(二)试卷编制
1.每门考试课程要依据双向细目表编制A卷、B卷两套复本试卷(即两卷在知识单元、考试题型、题目数量和题目难度上做到基本一致),其中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和缓考,每套试卷需同时制定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鼓励各单位积极实施教考分离。已建有试卷库、试题库的课程应根据题库进行命题;尚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加强试题库建设。
3.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应多样化,题量以大多数学生在考试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试题应难度适当、区分度好。
4.试卷样卷采用规范格式(模板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8开白纸打印,留足答题空间,一般不再另发答题纸。
(三)试卷保密
1.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考试试题或提前划定考试范围。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试卷报送、印刷和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2.各单位拟印刷试卷须经系(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领导审定签字后方可送交印刷。公共必修课、实验课和教师教育平台课考试试卷于5月24日前报送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专业课考试试卷于5月31日前报送到考试管理科。
四、考试过程管理
(一)考场编排
1.网上编排。各学院须于5月31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xynu.edu.cn/jwglxt)完成本单位期末考试考场编排。其中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平台课和交叉课须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编排(见附件1、附件2)。
2.座位编排。考场座位编排应由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随机编排,杜绝学生自行编排。座位编排应合理并充分利用教室空间,采用单人单桌或单人隔座方式编排。
3.考场保障。考试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考场的管理,做好考场卫生清理和考场氛围营造。
(二)巡考监考
1.学校成立以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的校级巡考工作组,负责对全校期末考试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各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级巡考工作组,负责对本学院期末考试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和巡查。
2.各学院应从本单位教师中选派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一旦确定不得无故更换。各学院应向监考教师提前发放监考通知单,明确监考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三)考风考纪
1.监考教师培训。各学院应在考前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专题会议,明确监考职责和纪律要求,确保监考教师履职尽责。
2.考生诚信教育。各学院应在考前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同时提倡采用显示屏、网站、条幅和展板等方式加大诚信考试氛围营造,引导学生进一步端正考试态度。
3.违纪、作弊考生处理。对于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学校调查核实后将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五、试卷批阅与成绩登载
(一)试卷批阅
各教学单位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试卷批阅。阅卷应采取集体流水阅卷方式,按照“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原则进行,避免出现错判、误判、漏判等现象发生,保持卷面整洁。
(二)试卷分析
试卷分析应科学、全面、深入、细致。既要有定性分析,也要有定量分析;既要有针对学生“学”的分析,还应注重对教师“教”等方面的分析;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具体、有操作性;不同课程试卷分析应避免出现雷同。
(三)成绩登载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任课教师须于期末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便于学生及时查看和安排下学期补考等工作。
六、试卷管理
(一)试卷装订
试卷按行政班装订管理,重修学生试卷按成绩册名单顺序装订在相应行政班后面。装订内容和顺序为封面、双向细目表、试卷分析、空白AB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册复印件、考生答卷(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二)试卷保管
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平台课和交叉课试卷由开课单位统一保管;专业课试卷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保管。
七、缓考与补考
(一)缓考
1.学生因患病、意外事故或考试时间冲突等极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及时办理缓考申请,具体手续按照《信阳师范学院补考、缓考及重修规定》办理。
2.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1至第3周进行。
(二)补考
1.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性课程除外)等考试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可以申请补考。
2.校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补考,可以重新选课或改选其他课程。
3.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缓考不及格者不能申请补考,只能重修相应课程。
4.补考安排在下学期第1至第3周进行。
八、考试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考试工作总结,书面总结于7月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公修课安排表.pdf
2.信阳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交叉课安排表.pdf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