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负责人:
请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6〕33号)要求,做好项目中期检查自查工作,并将中期检查表、汇总表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刘勇华
电 话:6390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3房间
邮 箱:xynujxk@qq.com
教务处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