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了鼓励全省教育工作者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水平,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5〕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
参评成果应为各学科或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
参加2012年度评选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二、评选等级及比例
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等三类奖项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授奖比例分别为10%、20%、30%。
三、成果评选
省教育厅按照《通知》要求,组成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四、申报流程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2年5月2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访问“系统”,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scg.haedu.cn访问,其流程如下:
(一)各申报人员在5月18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并装袋,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主管单位进行初审。
(二)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单位参评成果的初审,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各单位由本单位初审。
以上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机构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于4月27日前传真至0371-68267693,或发送邮件至jscg@haedu.gov.cn,以免延误用户名及密码的发放工作。逾期未报者,视为不参加此次评审,不再受理对应的申报材料。
以上单位管理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后,使用省教育厅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厅政务短信平台下发),登录“系统”进行初审。对于初审通过的成果,通过“系统”将申报作品信息选定,在线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在纸质材料的“主管单位意见”栏填写“同意申报”并盖章,按要求整理装封,于5月21日至5月25日期间统一报送至省教育信息中心。
五、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主管单位现场报送,不受理邮寄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申报者须按要求登录“系统”填写并打印《2012年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二份。非经“系统”填写、打印的《申报书》,不予受理。
(二)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作品原件1套;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的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USB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报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四)主管单位完成初审后,使用“系统”打印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公章,并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列对应的申报材料。汇总表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单位,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宜
(一)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所辖单位转达文件要求,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2012年度的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材料申报工作。
(二)评选工作结束后,如需取回的材料由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至材料报送地点领取。除硬件及已发表论文、著作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三)2012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所有参评成果不收取任何费用。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经五路交汇处,原河南省机电学校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郭 宁 连惠杰
联系电话:0371—69691652 68267698
学校负责单位:教务处
负责科室:教学科
联系人:周青山
联系电话:6391936
材料上交时间:2011年5月15日前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