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18〕19号
各相关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信院字〔2013〕29号)精神,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15级教师教育专业普通本科学生,涉及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英语、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历史学和人文教育。
二、实习方式
常规实习、顶岗实习和实习支教三种方式相结合。
(一)常规实习
常规实习分为校内实习、校外实习和反思实习三个阶段。
1.校内实习
(1)实习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6月22日,共计5周。
(2)实习安排:将实习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实习生利用课余时间,依据校内实习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教室集中开展试讲工作。各相关学院要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科学制定校内实习环节的实施方案,加强校内实习环节的过程管理。
2.校外实习
(1)实习时间:2018年9月3日至10月26日(国庆节期间放假7天),共计7周。
(2)实习安排: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分散实习的比例不得超过30%。原则上要求每一位实习生均由学校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到各有关实习基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自主联系实习学校的实习生(例如:需要到有就业意向的学校参加教育实习),实习生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实习保证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接收函(接收函模板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由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
实习生在校外实习期间要认真完成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基础教育调查报告、课堂教学设计等内容工作(详见《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各学院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每一位实习生都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实习工作(工作进程见附件1)。
3.反思实习
(1)实习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7日,共计6周。
(2)实习安排:相关学院验收本单位教育实习各环节的成果与材料,召开实习座谈会,评审教育实习成绩,开展教师教育文化节系列活动,对教育实习的过程、质量和效果进行总结与反思。
(二)顶岗实习
根据“国培计划(2018)”——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具体实施意见安排此项工作。承担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的相关学院应提前做好顶岗实习生的动员、选拔和落实工作。
(三)实习支教
校内实习期间,各相关学院动员学生积极报名参加“实习支教”工作。具体出发时间、乘车方式及实习支教学校,由教务处和支教学校协商安排。
三、实习内容及要求
(一)实习内容
1.课堂教学:包括备课、编写教案、授课、指导实验、听课评议等。
2.班主任工作:实习生运用所学教育科学理论开展班主任工作。
3.基础教育调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充分运用所学教育理论并结合实际,对基础教育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独立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基础教育调查报告。
4.课堂教学设计:每位实习生须完成至少一节“说课”教学设计,内容及要求见《教育实习“说课”教学设计评价参考标准》(见附件9)。
(二)实习要求
1.教育实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环节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又有较长的时间跨度,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工协作,真抓实干,确保教育实习工作取得实效。
2.2015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必须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参加教育实习,按时完成教育实习各环节的工作任务。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不参加教育实习。
3.教育实习经费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教育实习工作,包括实习生交通补助、实习学校管理指导、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过程管理等方面支出,并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
4.各学院应依托“双导师制”、“豫南教师教育联盟”、“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豫南片区)”等平台,进一步拓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按时报送相关反馈材料,确保教育实习质量。
5.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落实工作,学校也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习各环节进行专项抽查。
四、总结和表彰
(一)成绩评定
各学院根据实习生的校内、外实习表现及任务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次。实习生按照实习成绩鉴定表填写规范(见附件10),认真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统一审核、鉴定、留存和装档。
(二)总结
教育实习结束后,学校将通过举办教师教育文化节等活动,检验本届教育实习工作成效,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其中,优秀实习生比率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10%,同时报送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1、1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比率不超过本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0%,同时报送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3、14)。
附件:1.校外教育实习工作进程表
2.各学院所联系实习学校接收实习生(分学科)统计表
3.校外教育实习编队表
4.校外教育实习统一分配表
5.申请自主联系学校参加校外教育实习审核汇总表
6.实习支教(国培顶岗实习)报名统计表
7.教育实习校外实习带队教师安排表
8.各类教育实习人数统计表
9.教育实习“说课”教学设计评价参考标准
10.实习成绩鉴定表填写规范
11.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
12.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1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
14.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1-14下载.zip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