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21〕21号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21〕2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师范类专业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级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18级师范类专业学生。
二、实习方式
常规实习和实习支教相结合的方式。
(一)常规实习
常规实习分为校内实习、校外实习和反思实习三个阶段。
1.校内实习
(1)实习时间:2021年6月7日至7月9日,共计5周。
(2)实习安排:将实习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实习生利用课余时间,依据校内实习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校内实习各项工作。各相关学院要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科学制定校内实习环节的实施方案,加强校内实习环节的过程管理。
2.校外实习
(1)实习时间:2021年9月6日至10月15日,共计6周。
(2)实习安排: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分散实习的比例不得超过30%。原则上要求每一位实习生均由学校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到各有关实习基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自主联系实习学校的实习生(例如:需要到有就业意向的学校参加教育实习),实习生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实习保证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接收函(接收函模板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由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
实习生在校外实习期间要认真完成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基础教育调查报告、课堂教学设计等内容工作(详见《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各学院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每一位实习生都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实习工作(工作进程见附件1)。
3.反思实习
(1)实习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3日,共计7周。
(2)实习安排:相关学院验收本单位教育实习各环节的成果与材料,召开实习座谈会,评审教育实习成绩,举办说课大赛等活动,对教育实习的过程、质量和效果进行总结与反思。
(二)实习支教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师关于印发<师范生实习支教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院字〔2018〕18号)精神,实习支教是教育实习的一种重要形式,时间与支教学校学期教学同步。具体支教地点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支教学校的学科需求确定。支教具体出发时间、乘车方式由教务处和支教学校协商安排,另行通知。
三、实习内容及要求
(一)实习内容
1.课堂教学:包括备课、编写教案、授课、指导实验、听课评议等。
2.班主任工作:实习生运用所学教育科学理论开展班主任工作。
3.基础教育调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充分运用所学教育理论并结合实际,对基础教育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独立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基础教育调查报告。
4.课堂教学设计:每位实习生须完成至少一节“说课”教学设计,内容及要求见《教育实习“说课”教学设计评价参考标准》(附件9)。
(二)相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实习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教育实习工作取得实效。
2.各相关学院要充分发挥“双导师制”、“豫南教师教育联盟”和“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豫南片区)”等平台作用,不断提高教育实习质量。
3.2018级师范类专业学生要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参加教育实习,按时完成教育实习各环节的工作任务。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不参加教育实习。
四、总结和表彰
(一)成绩评定
各学院根据实习生的校内、外实习表现及任务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次。实习生按照实习成绩鉴定表填写规范(见附件10),认真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统一审核、鉴定、留存和装档。
(二)总结宣传
教育实习结束后,学校将通过举办说课大赛等系列活动,检验本届教育实习工作成效,并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附件:1.校外教育实习工作进程表
2.各学院所联系实习学校接收实习生统计表
3.校外教育实习编队表
4.校外教育实习统一分配表
5.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学校学生信息统计表
6.实习支教报名统计表
7.校外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安排表
8.各类教育实习人数统计表
9.教育实习“说课”教学设计评价参考标准
10.实习成绩鉴定表填写规范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