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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学生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8 00:00:00来源:实验实习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信院教发〔2016〕32号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依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的专业

2014级和2015级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其中,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等八个专业开展课程设计工作,其他专业开展学年论文工作。

二、目的和要求

1. 目的

通过开展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使学生达到:

(1)初步获得检索文献、阅读文献、设计研究方案、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及撰写论文(设计)等方面的能力。

(2)初步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和基本方法,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要求

(1)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应围绕本学年所开设的理论或实践课程进行专题研究。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基本要求,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撰写工作。

三、选题原则和选题内容

1. 选题原则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巩固和深化学生所学本专业知识。

(2)选题难易适中、范围适宜。

2. 选题内容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选题内容不限,方向和题目自定。学生可探讨所学课程的某一部分内容,或阐述本学科领域发展进程中的某一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或阐明本学科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或探究本学科中的某些热点等。

四、指导教师职责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职责为:

1. 向学生介绍论文(设计)的写作技巧及查阅相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的科学方法,并审核学生拟定的写作计划。

2. 定期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和质量,在指导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按论文(设计)标准格式正确撰写。

3. 确保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和指导质量,采取有效监督方式,杜绝出现抄袭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课程设计)任务。

4. 对所指导的学年论文(课程设计)进行结题评阅,认真填写意见并给出成绩。

五、时间安排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时间从本学期11月14日开始,2016年12月23日前结束,共计六周时间。

六、撰写要求

1.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在参考相关文献或资料的基础上,撰写者要有自己的思想和语言特色。不得整篇或大段拷贝相关文献和资料,一经发现,成绩以零分计。

2. 文、史、艺体、经济、管理类专业学年论文的字数一般不低于3000字,理工类专业学年论文(课程设计)不低于2000字。具体格式和要求参照《信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七、成绩评定

开展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是为学生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打下必要的专业基础,在学术水平及理论深度上不宜作过高要求,评分标准参照毕业论文(课程设计)规定执行。

1.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按一门主要课程记分,成绩及格以上者(含及格)取得1学分,成绩不及格者须重做,及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2. 每篇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3.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每个专业的每个年级学年论文(课程设计)优秀比率不高于20%。

4. 各学院要及时对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进行评定,按班级记入成绩登记表,同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八、其它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的落实和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参加指导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教师要认真负责,制定完整的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指导计划,切实做好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指导工作。

附件:1.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封面

   2.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评定表

   3.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统计表

   附件1-3下载.doc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