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18〕28号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依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2月23日,共计六周时间。
二、开展专业
2016级和2017级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其中,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制药、测绘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等十个专业开展课程设计工作,其他专业开展学年论文工作。
三、目的和要求
1.目的
通过开展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使学生达到:
(1)初步获得检索文献、阅读文献、设计研究方案、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及撰写论文(设计)等方面的能力。
(2)初步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和基本方法,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要求
(1)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应围绕本学年所开设的理论或实践课程进行专题研究。
(3)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基本要求,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撰写工作。
四、选题原则和选题内容
1.选题原则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巩固和深化学生所学本专业知识。
(2)选题要难易度适中、范围适宜。
2.选题内容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选题内容不限,方向和题目自定。学生可探讨所学课程的某一部分内容,或阐述本学科领域发展进程中的某一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或阐明本学科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或探究本学科中的某些热点等。
五、指导教师职责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职责为:
1.向学生介绍论文(设计)的写作技巧及查阅相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的科学方法,并审核学生拟定的写作计划。
2.定期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和质量,在指导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按论文(设计)标准格式正确撰写。
3.确保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和指导质量,采取有效监督方式,杜绝出现抄袭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课程设计)任务。
4.对所指导的学年论文(课程设计)进行结题评阅,认真填写意见并给出成绩。
六、撰写要求
1.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在参考相关文献或资料的基础上,撰写者要有自己的思想和语言特色。不得整篇或大段拷贝相关文献和资料,一经发现,成绩以零分计。
2.文、史、艺体、经济、管理类专业学年论文的字数一般不低于3000字,理工类专业学年论文(课程设计)不低于2000字。具体格式和要求参照《信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七、成绩评定
开展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是为学生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打下必要的专业基础,在学术水平及理论深度上不宜作过高要求,评分标准参照毕业论文(课程设计)规定执行。
1.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按一门主要课程记分,成绩及格以上者(含及格)取得1学分,成绩不及格者须重做,及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2.每篇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3.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每个专业的每个年级学年论文(课程设计)优秀比率不高于20%。
4.各学院要及时对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进行评定,按班级记入成绩登记表,同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八、其他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的落实和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参加指导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教师要认真负责,制定完整的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指导计划,切实做好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指导工作。
联系人:朱明,电话:6393530,地点:综合办公楼226房间。
附件:1.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封面
2.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评定表
3.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统计表
附件1-3下载.doc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