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字〔2019〕56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振兴本科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撰写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含辅修)。
二、抽检重点
延期毕业的学生;专业课程重修门数偏多的学生;近年来在省教育厅及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
三、抽检方式
学校从各学院提供的2019届学士学位论文名单中按一定比例抽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被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委托校外相关学科领域专家从论文选题、专业能力、论文质量和论文规范等方面进行盲审。
四、结果处理
(一)抽检结果将作为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和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对抽检不合格的论文,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该生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2.对该论文指导教师进行通报批评,两年内教学质量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对抽检不合格论文数量达到被抽检论文总数30%的学院,学校将责成该学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4.若论文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学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评议为不合格,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该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取消该论文指导教师三年内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三年内教学质量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学院当年目标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指导教师要履职尽责,保障每一篇学位论文的撰写质量。
(二)各学院须于5月24日前将被抽检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PDF格式,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专业)发送至sysxk3530@163.com,电子文档需包含授予学位论文的主体及其附件材料,单篇学位论文含多个文档的请一并形成压缩文件整体发送。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依据试卷、视频、音频、计算机应用程序等非论文形式的成果授予学士学位的,请将所有相关材料形成压缩文件整体发送。
(三)被抽检学位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等相关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含有任何体现学院名称、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联系人:朱明 联系电话:0376-6393530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