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17〕2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和高效运行,现将本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视频监控系统和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务处将抽调部分人员成立检查组,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要成立自查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授课、学生上课情况进行自查。
检查时间为2017年9月4日(星期一)。学校检查组检查地点在校标准化考点指挥中心(综合办公楼227房间)。
二、检查人员及分工
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教师和学生执行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检查教师到岗、是否提前下课、调(停)课以及学生到课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广大教师要认真遵守教学纪律,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检查期间,学校有关领导将随时到监控室查看各单位教学情况。
2.学校教学检查人员务必于9月4日上午7:50和下午2:50到监控室集合,详细填写教学检查表,并于当日下午5:00前将检查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