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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26 09:56:53来源: 作者:阅读:

信院教发〔2021〕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和高效运行,现将本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视频监控系统和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务处将抽调部分人员成立检查组,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要成立自查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授课、学生上课情况进行自查。

检查时间为2021年3月1(星期一)。学校检查组检查地点在校标准化考点指挥中心(综合办公楼227房间)。

二、检查人员及分工

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教师和学生教学纪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到岗、是否提前下课、调(停)课以及学生到课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广大教师要认真遵守教学纪律,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检查期间,学校有关领导将随时到监控室查看各单位教学情况。

2.学校教学检查人员务必于3月1日上午7:50和下午2:20前到监控室集合,详细填写教学检查表,并于当日下午5:00前将检查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