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管理,提高试卷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二、单位自查
2014年3月3日至4月11日,各教学单位要按照《信阳师范学院试卷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从试卷命题、评阅、分析、总结和保存等方面进行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学校抽查
2014年4月14日至21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试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教务处汇总后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教学单位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依据之一。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试卷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2.单位抽查顺序安排表
单位抽查顺序安排表
序号 | 文科教学单位 | 理科教学单位 |
1 | 政法学院 |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2 | 音乐学院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美术学院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4 | 历史文化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 |
5 | 马列主义教研部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6 | 经济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
7 | 传媒学院 | 教育科学学院 |
8 | 工商管理学院 | 体育学院 |
9 | 外国语学院 |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
10 | 文学院 | |
11 | 大学外语部 | |
说明:①原则上周二下午不安排检查,如有变动以专家通知为准
②具体检查时间由专家组提前通知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