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严格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信院字〔2009〕1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6-2017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
二、考评办法
具体办法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信院字〔2009〕128号)(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和各单位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执行。本学期的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于6月10日前送达各单位。
三、考评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也是为教师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提供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客观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2.各单位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1日(周五)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综合楼224室),并将电子版报送。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doc
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