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单位2013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
二、评估内容
2013年度本科教学工作。
三、评估程序
1.教学单位自评
2013年11月11日至12月6日,各教学单位认真对照《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见附件),对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自评。
2.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
从2013年12月9日开始,学校评估专家组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程序,采取听、查、访、谈等方式对各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进行实地考评(具体时间和顺序待抽签后另行通知)。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评估
各教学单位用PPT方式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本年度教学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估专家组组成
人文组:
组长:张俊荣 成员:郭克敏 李道银 王忠阁
评估单位:政法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马列主义教研部、大学外语部
理工组:
组长:杨文川 成员:穆大禄 张树芬 严泽群
评估单位: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
五、评估成绩的确定及使用
评估成绩由学校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成绩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评估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评估结果将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 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学质量→水平评估中下载)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2:
2013年度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间安排表
人文组 |
理工组 |
序号 |
单 位 |
时 间 |
序号 |
单 位 |
时 间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12月9日 |
上午 |
1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12月9日 |
上午 |
2 |
政法学院 |
12月9日 |
下午 |
2 |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
12月9日 |
下午 |
3 |
大学外语部 |
12月10日 |
上午 |
3 |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12月10日 |
上午 |
4 |
外国语学院 |
12月10日 |
下午 |
4 |
体育学院 |
12月10日 |
下午 |
5 |
传媒学院 |
12月11日 |
上午 |
5 |
生命科学学院 |
12月11日 |
上午 |
6 |
音乐学院 |
12月11日 |
下午 |
6 |
教育科学学院 |
12月11日 |
下午 |
7 |
经济学院 |
12月12日 |
上午 |
7 |
土木工程学院 |
12月12日 |
上午 |
8 |
文学院 |
12月12日 |
下午 |
8 |
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 |
12月12日 |
下午 |
9 |
历史文化学院 |
12月13日 |
上午 |
9 |
化学化工学院 |
12月13日 |
上午 |
10 |
马列主义教研部 |
12月13日 |
下午 |
10 |
计算机信息与技术学院 |
12月13日 |
下午 |
11 |
美术学院 |
12月16日 |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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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