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单位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校各教学单位。
二、评估内容
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
三、评估程序
1.教学单位自评
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各教学单位认真对照《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2014年修订)(见教务处主页→教学质量栏目)对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自评。
2.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
从2016年12月19日开始,学校评估专家组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程序,采取听、查、访、谈等方式对各教学单位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实地考评(顺序待抽签后另行通知)。
四、评估专家组组成
人文组:
组长:舒刚
成员:舒刚 王忠阁 韩 伟
评估单位: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大学外语部。
理工组:
组长:李国翔
成员:李国翔 严泽群 肖 琳 赵 军
评估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
五、评估成绩的确定及使用
评估成绩以学校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成绩为准,评估结果将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 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日程安排表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