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17〕3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单位2017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校各教学单位。
二、评估内容
2017年度本科教学工作。
三、评估程序
1.教学单位自评
2017年11月14日至12月24日,各教学单位认真对照《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2014年修订)(见附件1),对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自评并填写2017年度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2.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
从2017年12月25日开始,学校评估专家组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程序,对照《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2014年版),采取听、查、访、谈等方式对各教学单位2017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实地考评(检查日程安排表见附件3)。
四、评估专家组组成
学校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五、评估成绩的确定及使用
评估成绩以学校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成绩为准,评估结果将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2014年修订).doc
2.2017年度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doc
3.2017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日程安排表.doc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