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5〕7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通知,202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6日,4月7日(星期一)正常上课。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清明节前后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视频监控系统、线上和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务处将抽调部分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各学院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也要成立自查小组,对本单位教师、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时间为2025年4月3日(星期四)、4月7日(星期一)。学校检查组检查地点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综合办公楼227房间)。
二、检查人员及分工
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教师和学生教学纪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到岗、是否提前下课、调(停)课及学生到课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检查人员务必于4月3日、4月7日上午7:50到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集合,认真检查教师到岗和学生到课情况,并详细填写教学检查表。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教务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