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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8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信院教发〔2019〕14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端正学术风气,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及方式

       1.检测范围

       拟申请答辩的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由各学院根据学生毕业创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检测。

       2.检测方式

       各学院对本单位毕业论文开展重复率自检、复检工作,学校开展重复率抽检工作。学校根据学生人数给每个学院分配“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二级管理员账号和检测次数。

       二、检测流程

       1.学生自检

       各学院管理员为每位毕业生分配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学生毕业论文由指导教师定稿后即可登录“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从学校教务处主页系统平台栏目进入或输入网址http://check.cnki.net/pmlc/),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检工作(每位学生可免费检测2次),检测通过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2.学院复检

       学生将指导教师签字确认的毕业论文及检测报告在答辩后提交至学院管理员,由学院管理员统一进行复检,毕业论文文件名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

       3.学校抽检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重复率抽检。

       4.教育厅抽检

      教育厅将从学校上报的学士授予名单中按一定比例随机进行抽检。

      三、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A类。视为通过重复率检测,毕业论文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申请答辩。

      2.B类。可能存在抄袭现象,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毕业论文核心内容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确定处理意见。

     (1)不存在抄袭现象,论文经修改,指导教师同意后可申请答辩。

     (2)存在抄袭行为,毕业论文需重做,并通过检测,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申请答辩。

      3.C类。可能存在严重抄袭行为。由各学院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

     (1)存在抄袭行为,需重做毕业论文,检测通过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申请答辩。

     (2)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记。

      4.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所在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论文答辩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工作要求,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和重复率检测情况,严格审查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认真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确保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