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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的通知

时间:2019-01-04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信院教发〔2019〕2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8)”——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8〕7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2018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8〕5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培训项目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8年“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承担我校2018年“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工作的相关学院

       二、考评内容

       1.项目的设计、实施和目标达成度等;

       2.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  

       3.学员报到率、结业率、培训课程设置和培训专家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的比例构成、培训学员满意度等。

       三、考评方法

       采取单位自评和网络匿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自评
  1.各相关学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8)”——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8〕7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2018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8〕512号)精神,以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照评审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自行组织考评并写出自评报告(“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按中期考核进行总结)。

       2.各相关学院要系统总结,整理梳理好本年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组织管理、机构建设、需求调研、课程设计、经费使用、宣传教育及综合创新等方面的过程性资料,做好归档、备案等工作,形成卷宗备查。

      (二)网络匿名评价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安排,采取网络匿名评价方式,评估各相关单位负责项目的学员满意度、项目实施情况。

       四、考评结果的运用
       项目绩效考评结果根据综合考评得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学校将根据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对绩效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并在下一年度优先推荐安排同类项目;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将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其项目承担资格;对严重违背有关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五、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按照《“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绩效考核材料准备清单》(见附件)整理相关材料,并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集中拷贝至教务处实验实习科,相关纸质版材料留学院归档、备查(培训未结束的项目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联系人:朱明,电话:6393530,地点:综合办公楼226房间

      

       附件:“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绩效考评提交材料清单.docx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