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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时间:2025-11-24 11:11:18来源: 作者:阅读: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校各学院。

二、评估内容

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

三、评估程序

1.学院自评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9日,各学院按照《信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附件1),对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逐项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填写2025年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附件2)。

2.学校评估

从2025年12月22日开始,学校评估专家组对照《信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采取听、查、访、谈等方式对各学院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实地考评(附件3)。

四、评估专家组组成

学校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五、评估成绩的确定及使用

评估成绩以学校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成绩为准,评估结果将作为各学院教学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孙铭

电 话:6391237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3办公室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

          2.2025年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

          3.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日程安排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