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6〕282号,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优秀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以下简称为“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学士学位,且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
2.涉密学位论文/实践成果。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质量: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备一定新颖性。
(二)内容论证: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见解独特。
(三)写作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格式规范,文字表述准确流畅。
三、评选程序
(一)限额推荐
名额分配原则上以各单位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的5%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行评审,遴选推荐19篇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参加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
四、材料报送
(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首页统一使用《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参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封面》(附件2),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参评材料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二)《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推荐信息表》(附件4)。
严格按照《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附件5)制作参评所需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波
电 话:6393530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6办公室
邮 箱:sysxk3530@163.com
附 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参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封面
3.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
4.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推荐信息表
5.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
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