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教高函〔2026〕630号)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aigc.enetedu.com/),于11月30日前完成学习。获得培训证书的教师,可在我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中计16学分。我校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团队成员必须参加本次学习活动,并获得培训证书。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教务处
教育学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