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信院字〔2017〕164号)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校各专业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外聘教师不在本次认定范围。
二、认定条件
1、各专业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A类双师型教师:
(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除外)。
(2)具有行业特许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2、各专业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B类双师型教师:
(1)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类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需提供由教育部组织的相关证明)。
(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课题,成果已被企业使用(需提供成果已被企业使用相关证明),达到同行业中先进水平。
(4)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学校使用,达到同类院校中先进水平。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5月12—5月22日)
凡我校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初审(5月23—5月24日)
教学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教师信息填入《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3.学校审定(5月底)
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作为教学工作量核算、职务晋升等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成立各教学单位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动员全体教师积极申报。
2.请各教学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汇总表于5月24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529408018@qq.com。
地点:综合办公楼224房间
电话:6393870
联系人:张河函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
2.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
3.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docx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