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18〕9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信阳师范学院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197号)精神,结合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学院严格依照学校文件(见附件)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并做好学生代表性成果复印件、扫描件的归类和留存工作。
请各学院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公示后的本科生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习科,电子版发至sysxk3530@163.com,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实践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朱明
电 话:6393530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6房间
附 件:信阳师范学院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doc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