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18〕2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4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信院教发〔2017〕2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支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教学生
2014级教师教育专业普通本科学生,涉及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英语、日语、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历史学和人文教育。
二、支教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6月29日
三、支教地点
信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漯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新郑市、固始县等市县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具体支教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和支教学校的学科需求确定。
四、工作安排
1.课程学习。支教学生要自修支教期间所开设的课程,通过网络平台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及时解决自学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待圆满完成支教任务返校后,再进行考核。
2.支教任务。支教学生要按照支教学校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支教任务。完成支教任务返校后,学校将评选实习支教工作先进个人,载入学籍档案,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
3.生活补贴。支教学校为支教学生提供必要的住宿、饮食、交通、医疗等条件,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我校为支教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每月100元。
4.行程安排。学校将于2018年3月5日统一安排车辆将参加支教的学生送往支教学校,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遴选和推荐思想政治觉悟高、专业基础扎实的学生参加实习支教;要安排专人定期与支教学生、支教学校进行沟通,及时解决支教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支教学生要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师范生实习支教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虚心学习,认真工作,服从支教学校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完成实习支教任务返校后,将《信阳师范学院实习支教成绩考核鉴定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存档,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各相关学院须于2018年3月4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实习支教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习科,电子版发至sysxk3530@163.com。
联系人:朱明
电 话:6393530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6房间
附 件:1.信阳师范学院师范生实习支教管理办法
2.信阳师范学院实习支教成绩考核鉴定表
3.信阳师范学院实习支教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1-3下载.docx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