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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5 00:00:00来源:教务科 作者:付春锋阅读:

信院教发〔2018〕11 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教务处决定于2018年3月5日至6月2日开展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一)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学院要按照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进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工作步骤为:

1.2018年3月5日至4月6日,各学院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对2018届毕业生已考核学期的成绩进行审查。

2.2018年3月10日至4月6日,各学院要通知2018届毕业生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网上确认,认真填写毕业生信息核对表。

3. 2018年5月28日至6月2日,各学院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对2018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的成绩进行审查。

4.2018年6月3日至6月8日,教务处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对2018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三)凡学籍异动的2018届毕业生,必须达到所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所学课程不齐全者,必须重修所缺课程并通过考试取得该课程学分。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一)各学院应切实加强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二)2018年6月2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信院字〔2017〕202号)所规定的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本学院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拟定本学院应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2018年6月3日至6月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拟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