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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10 00:00:00来源:实验实习科 作者:朱明阅读:

信院字〔2017〕99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下同)整体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

二、抽检方式

从各学院2017届毕业生名单中,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士学位论文,委托校外相关学科专家从论文选题、专业能力、论文质量和论文规范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布与处理

(一)抽检结果将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检测结果将作为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和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对抽检不合格的论文,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 该生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2. 对该论文指导教师进行通报批评,两年内教学质量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 对抽检不合格论文数量达到被抽检论文总数30%的学院,学校将责成该学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4. 若毕业论文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学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评议为不合格,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该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取消该论文指导教师三年内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三年内教学质量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学院当年目标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指导教师要履职尽责,保障每一篇毕业论文的撰写质量。

(二)各学院须于5月26日前将本单位被抽检论文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专业)和该论文的重复率检测结果报告打包压缩后发至sysxk3530@163.com

(三)被抽检的论文必须与存档论文一致,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含有任何体现教学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联系人:朱明   联系电话:6393530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