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信院字〔2016〕126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等程序,拟确定史弘扬等60名同学入选我校2016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3月9日至3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1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纪委或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 委6392589
教务处6393851
附件:2016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拟入选学生名单.doc
教务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