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信院字〔2015〕1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王文臣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小美 尹全海 兰军瑞 邬长安 刘守义
刘世理 刘根货 许远理 李宝峰 杨 健
杨云善 杨性坤 吴圣刚 余国忠 张 震
罗永松 岳宗德 郑 云 林兴岚 胡余旺
姚庆钊 赵万鹏 袁红雨 曹明贵 焦素娥
雷前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赵万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审核、考查等工作。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2016年11月底前,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6级本科学生,提交《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初审、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电 话:6391929
联系人:刘锦涛
具有《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二条相关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在规定时间段提交申请者不予受理。
2.组织考试
2016年12月上旬,教务处审核汇总申请转专业名单后,统一组织考试。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数学。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各专业的办学条件,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审批备案
2017年1月,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5.学籍异动
2017年2月,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规范。
2.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有关政策法规,严禁在招录环节违规变更录取专业,严禁在新生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
3.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仅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进行一次。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