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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8 00:00:00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信院字〔2015〕1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王文臣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小美  尹全海  兰军瑞  邬长安  刘守义

刘世理  刘根货  许远理  李宝峰  杨  健

杨云善  杨性坤  吴圣刚  余国忠  张  震

罗永松  岳宗德  郑  云  林兴岚  胡余旺

姚庆钊  赵万鹏  袁红雨  曹明贵  焦素娥

雷前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赵万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审核、考查等工作。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2016年11月底前,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6级本科学生,提交《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初审、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电  话:6391929

联系人:刘锦涛

具有《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二条相关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在规定时间段提交申请者不予受理。

2.组织考试

2016年12月上旬,教务处审核汇总申请转专业名单后,统一组织考试。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数学。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各专业的办学条件,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审批备案

2017年1月,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5.学籍异动

2017年2月,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规范。

2.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有关政策法规,严禁在招录环节违规变更录取专业,严禁在新生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

3.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仅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进行一次。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