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00号)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2013年以来通过省教育厅师范处鉴定的教学成果(附件1);
② 2015年通过学校鉴定的教学成果(附件2);
③ 2015年通过省教育厅高教处鉴定的教学成果(附件3)。
2.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2015年通过省教育厅高教处鉴定的教学成果,且获得本次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限额推荐4项,请申报者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
3.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及推荐工作。
二、材料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4);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除成果报告外电子档为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上述第1项与第2项材料合装成册(简装,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上报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第1至4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ysxk3530@163.com。
5.请申报者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于5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楼232房间)。
三、相关要求
1.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人才培养在高校中的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做好本次教学成果奖励及推荐工作;
2.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课题组成员必须与鉴定证书人员一致,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3.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项,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同时推荐4项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联系人:朱 明
电 话:6391922
附 件: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2013-2015).doc
2.信阳师范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果名单.doc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2015年).doc
4.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5.《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00号)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