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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4 00:00:00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00号)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2013年以来通过省教育厅师范处鉴定的教学成果(附件1);

② 2015年通过学校鉴定的教学成果(附件2);

③ 2015年通过省教育厅高教处鉴定的教学成果(附件3)。

2.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2015年通过省教育厅高教处鉴定的教学成果,且获得本次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限额推荐4项,请申报者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

3.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及推荐工作。

二、材料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4);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除成果报告外电子档为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上述第1项与第2项材料合装成册(简装,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上报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第1至4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ysxk3530@163.com

5.请申报者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于5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楼232房间)。

三、相关要求

1.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人才培养在高校中的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做好本次教学成果奖励及推荐工作;

2.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课题组成员必须与鉴定证书人员一致,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3.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项,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同时推荐4项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联系人:朱 明

电  话:6391922

附  件: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2013-2015).doc  

2.信阳师范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果名单.doc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2015年).doc

4.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5.《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00号)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