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6 00:00:00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及主要要求如下:

一、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

1.建设和推荐数量:2012年全省本科院校计划遴选建设4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我校推荐限额为2个。

2.申报材料:(1)《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纸质一式三份(暂提交一份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2)相应佐证材料(含奖励证书、论文封面、立项文件等复印件。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装订,一式一册一份)。相关表格从河南高等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3.材料提交时间:教育厅提交时间9月10日当天,我校提交时间8月26日前,过期不候。

二、教学团队申报及原省级教学团队检查验收

(一)教学团队申报

1.建设和推荐数量:2012年全省本科院校计划立项建设20个河南省教学团队,我校推荐限额为1个。

教育厅鼓励省级教学团队数量较少或尚未建设的学科(专业)申报,数量较多的学科(专业)立项数量将减少。河南省已批准建设的省级教学团队学科(专业)分布已在河南高等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参考申报。

2.申报材料:(1)《201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推荐表(本科)》纸质一式十份(暂提交一份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2)相应佐证材料(含奖励证书、论文封面、立项文件等复印件。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装订,一式一册一份)。相关表格从河南高等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二)原省级教学团队检查验收工作

1.检查验收范围: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我校将对2008年和2009年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分析数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和经济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提交材料: 请以上2个教学团队根据上报省教育厅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提交建设任务书完成情况总结即《×××省级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团队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审核。

省教育厅将把前期团队建设完成情况作为2012年省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的重要依据,请以上2个教学团队及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时完成。

(三)材料提交时间

教育厅提交时间9月5日当天,我校提交时间8月26日前,过期不候。

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

1.建设和推荐数量:第七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划建设30个左右,我校推荐限额为1个。

2.申报材料:(1)《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Word Office2003 版本)纸质一式十份(暂提交一份纸质文本)及申报材料光盘(包括: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等)一式二份;(2)其他有关材料(佐证材料等)纸质一式一份。相关表格及文件要求从河南高等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3.材料提交时间:教育厅提交时间8月20-21日,我校提交时间8月10日前,过期不候。

四、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

1.建设和推荐数量:2012年全省本科院校计划建设50门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本次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必须是2003——2011年已经立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我校推荐限额为3门。

2.申报材料:(1)《201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情况简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及文件要求从河南高等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3.材料提交时间:教育厅材料在线提交时间9月5日前,纸质材料为9月6日当天,我校提交时间8月26日前,过期不候。

五、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

1.建设和推荐数量:2012年全省计划建设20门河南省高等学校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限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权高校申报。我校推荐限额为1门。

2.申报材料:《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及文件要求从河南高等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3.材料提交时间:教育厅材料在线提交时间9月5日前,纸质材料为9月6日当天,我校提交时间8月26日前,过期不候。

六、教学名师奖申报

1.建设和推荐数量:2012年全省本科院校计划评选12名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我校推荐限额为1名。

2.申报与推荐: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该项推荐工作在人事处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材料提交时间:教育厅提交时间8月20-21日。

接收材料部门: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周青山

材料发送邮箱:zhou6393911@163.com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