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20〕6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信阳师范学院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197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并做好学生代表性成果复印件、扫描件的归类和留存工作。
请各学院于2020年5月15日前(周五)将本单位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ysxk3530@163.com。
学校将适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实践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朱明,电话:6393530,地点:综合办公楼226房间。
附 件:信阳师范学院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