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的通知

时间:2021-11-19 17:34:04来源:教务科 作者:卢向礼阅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发教学秘书(教务员)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力,提升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2020-2021学年在职在岗且在教学管理服务中未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学秘书(教务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勤于思考,主动作为;

(四)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各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评选通知精神,对本单位教学秘书(教务员)进行综合考评,推荐1名教学秘书(教务员)参加学校评选。参评教学秘书(教务员)对本人2020-2021学年教学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总结,提交《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申请表》(见附件1),于2021年11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办公楼221房间,电话:6391937)。

(二)部门评价:占比50%,教务处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依照《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评价指标》(附件2)对参评人员评价打分。

(三)现场答辩:占比50%,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学督导专家进行现场答辩,参评人员对个人职业能力进行PPT展示汇报(5-8分钟,重点展示业绩和特色)。学校结合现场答辩和部门评价成绩对参评教学秘书(教务员)进行综合评定。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运用

(一)学校对评定成绩前十名的教学秘书(教务员)进行表彰,授予“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税前5000元)。

(二)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评选结果将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评聘和教学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推荐表.doc 

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秘书(教务员)评价指标.doc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