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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28 17:25:25来源:教学科 作者:阅读:

信院教发〔2021〕41号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是通过2021年校级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鉴定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是通过202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此外,教育教学成果特别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也可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奖。

二、申报材料

(一)《信阳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附件2)。

(二)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需附查新查重证明)。

(三)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科研项目。

(四)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见附件3)。

(五)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六)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七)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八)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上述纸质材料和教材样书各一式一份,并提供全部材料电子档。《申请表》单独成册,其余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4)。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指导,严格审查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二)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校级和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三)各学院须于2022年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和《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获得2021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将被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续有关账号分配、系统填报和材料提交等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勇华

电   话:6390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4房间

邮   箱:xynujxk@qq.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信阳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3.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4.信阳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5.信阳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