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第四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时间:2022-03-09 09:28:42来源:教务处教学科 作者:阅读:

信院字〔20222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表彰在本科教学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3月至6月。

二、评选对象

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三、评选人数

不超过10名。

四、评选条件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执行。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3月10—25日)

各学院请根据推荐名额(附件2)择优推荐,并于3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科)。材料要求如下:

1.信阳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表(附件3);

2.相关佐证材料;

3.每名参评教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袋,并在封面注明参评教师单位、姓名等信息。

(二)资格审查(3月26日—4月5日)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学院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评候选人。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修订)》精神,在本科教学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但不能完全符合评审条件者,经所在学院主管校领导提名,可以破格参加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

(三)学校初评(4月6日—5月31日)

1.随堂听课。采取专家随堂听课方式,分文科、理科两个组别对所有参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根据随堂听课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现场教学创新比赛环节教师名单。

2.现场教学创新比赛。重点考察参评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课程思政融入等方面的创新情况。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学校终评(6月上旬)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根据参评教师现场教学创新比赛成绩(50%)、学生评教成绩(30%)和教学业绩(20%)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本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名单。

六、评选组织

(一)学校成立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李 俊

副主任委员:余本海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娟   井强山   牛继强   古瑞华   叶宗宝   付永昌

冯   岩   吕东亮   李宝峰   李保红   何安明   余国忠  

余道明   邹东升   宋新强   张  帆    陈新宇   周葆春

饶本强   姚圣良   高军波   唐国战   涂友超   彭荣胜

蔡礼明   蔡满园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张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人的资格审查、考核和推荐工作。

七、表彰奖励

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万元,建设期满(两年后)考核优秀者再奖励6万元,考核合格者再奖励4万元;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增加0.2的质量系数进行核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符合基本条件时优先推荐。

 

联系人:刘勇华

电   话:6390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3房间

邮   箱:xynujxk@qq.com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修订)

          2.第四届校长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3.信阳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