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树立“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204号)(附件1),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学业预警的对象为学业成绩出现《信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五、六、七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
二、日程安排
(一)11月17日前,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所修学分和成绩进行逐一汇总核实,经学生本人确认后,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业警示一览表》。
(二)11月24日前,各学院向被预警学生下达《信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学生)》,向学生家长寄送《信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并留存邮寄证明。
(三)11月30日前,对于红色预警的学生,各学院应安排相关人员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途径,就预警学生的学业状况进行详细沟通交流,并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三)11月30日前,各学院按照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要求,提前预审核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填写《信阳师范学院XXXX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按照学业预警程序提前告知家长。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学业预警及分类帮扶工作。
(二)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学业警示一览表》《信阳师范学院XXXX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查情况一览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它相关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联 系 人:卢向礼
电 话:6391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邮 箱:909507835@qq.com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2.信阳师范学院XXXX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查情况一览表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