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48号)要求,经师范生自愿申请、培养单位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同意黄欣艳等1793名2023届师范生通过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5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信阳师范学院纪委或教务处反映。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376-6390188
教务处电话:0376-6393530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拟通过名单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