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汉语言文学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教二楼T1教室
三、考试形式
笔试
四、考试科目
汉语言文学综合
五、录取方式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考试提醒
1.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
2.考试以北京时间为准。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考生方可交卷,不得提前交卷,待监考人员清点试卷、答题纸无误后允许离场。
3.考生须遵守考试规则。
4.应试时,考生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七、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张俊杰0376-6392211
文学院:张 姝0376-6391889
教务处:张河函0376-6393870
附 件: 2023年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docx
信阳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