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组长:王 娟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牛继强 古瑞华 叶宗宝 付永昌 冯 岩 吕东亮 朱四倍 刘党英 李宝峰 李保红 何安明 余道明 邹东升
宋新强 陈新宇 周葆春 赵明民 饶本强 姚圣良 高军波 郭 振 唐国战 涂友超 曹俊涛 彭荣胜 谢 蕾
蔡礼明 蔡满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李宝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审核、考查等工作。
二、申请转专业和不得转专业的情形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在高考招生时的艺体类与普通类之间跨类别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4.由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高考成绩高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除外);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予退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2023年11月30日前,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3级本专科学生,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初审、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备案。
(二)资格审查
具有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者不予受理。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对转专业(转入)有特殊要求及说明的,请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告(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组织考试
教务处审核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后,于2023年12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统一组织考试,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数学,考试地点设在社科楼(具体考场安排现场查看)。
(四)公示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进行研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异动
2024年2月,经校长办公会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有序规范。
(二)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招生录取、新生报到的有关政策法规,严禁在招录环节违规变更录取专业,严禁在新生报到环节变更录取专业。
(三)本专科学生转专业仅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进行一次。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6391929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附 件: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