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增强师范生实践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发展计划的通知》(教师﹝2016﹞90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师范类专业学院推荐3-5个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中小学(幼儿园)和我校密切合作,责权明确,协同育人。双方签订基地建设协议,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共同制定师范生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开展实践教学研究、制定考核标准、评价培养质量。
(二)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保证足量的课堂教学授课时数,及授课类型。提供满足师范生实践教学需要的场地,软硬件设施完善。
(三)基地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我校通过专题研究、协同教研、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与我校开展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工作。
(四)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我校教师组成,数量足,水平高,核心骨干稳定性强。全面推行“双导师制”,由我校教师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
(五)实践教学运行、师范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完善。注重实习质量管理,实施计划、评价标准等资料齐备,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限额立项。立项后,每个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拨付1万元,作为基地建设经费。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波
电 话:6393530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6房间
邮 箱:sysxk3530@163.com
附 件:1.信阳师范大学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2.信阳师范大学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
信阳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