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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中期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11-27 10:34:53来源: 作者:阅读: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修订)》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四届校长教学质量奖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第四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得者(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名师形象建设情况;

(二)承担全校新入职教师培训任务,指导培养新入职教师促进新入职教师专业发展情况;

(三)开展教材、教案等课程资源建设情况;

(四)开展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开展教改研究和实践等情况;

(五)开展校内外教学示范课、公开课和专题讲座情况;

(六)就学校教育教学政策制订、运行情况和效果反馈,教风、学风状况建言献策情况;

(七)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审、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等工作情况;

(八)其他促进个人教学进步和学校教学发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书面总结。考核对象围绕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校长教学质量奖建设工作报告,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已完成建设任务情况;

2.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

3.下一步建设计划等。

(二)单位审核。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对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三)学校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总结。考核对象需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并于12月12日前将单位负责人审核过的建设工作报告(含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xynujxk@qq.com(联系人:刘勇华,电话:6390937,地址:综合办公楼223房间)。

(二)积极引导。各学院应充分发挥校长教学质量奖导向作用,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第四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