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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7 10:30:06来源: 作者:阅读:

各学院:

为推动“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改进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24届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二、评价范围

2024届本科专业毕业生。

三、评价方式

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根据毕业要求各分解指标点适用的评价方法,使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结合的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可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进行,但一般应包括定量的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毕业要求分解的每个指标点应该由2-6门关联度高的课程支撑,每门课程按照对指标点贡献度的大小分配合理的权重,支撑权重值之和为1。对课程考核成绩进行评价以计算出“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再依据计算出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和相应课程的支撑权重,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值”。最后,将直接评价、间接评价结果与制定的达成期望进行比较,进而得出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院长为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责任人。各专业要成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人员的主要组成为:二级学院领导、系(中心、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辅导员。

(二)各专业要于2024届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问卷调查、座谈会等评价方式,并于2024年6月23日前完成所有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实际可操作的持续改进举措,形成《**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经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评价过程、毕业要求及指标点描述、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举措等方面。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踪。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握评价时间进程,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认真组织分析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撰写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环节和课程体系优化的重要依据,持续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联系人:刘波

电   话:6393530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6办公室

邮   箱:sysxk3530@163.com



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