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发教学工作秘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力,提升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教学工作秘书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在职在岗且任职一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秘书。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为人师表、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无师德师风问题;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勤于思考,主动作为;
(五)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各教学环节,熟知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六)任职以来没有发生教学管理事故,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通知精神,推荐教学工作秘书参加学校评选。获得推荐者填报《信阳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工作秘书推荐表》(附件1),对本人2023-2024学年教学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总结,由学院进行考评和提出推荐意见,于2024年11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二)部门评价:占比50%,教务处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依照《信阳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工作秘书评价指标》(附件2)对参评人员评价打分。
(三)现场答辩:占比50%,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学督导专家进行现场答辩,参评人员对个人职业能力进行PPT展示汇报(5-7分钟,重点展示业绩和特色)。学校结合现场答辩和部门评价成绩对参评教学工作秘书进行综合评定。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运用
(一)学校对评定成绩前十名的教学工作秘书进行表彰,授予“优秀教学工作秘书”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税前5000元)。
(二)优秀教学工作秘书评选结果将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评聘和教学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6391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附 件:1. 信阳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工作秘书推荐表.doc
2. 信阳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工作秘书评价指标.doc
教务处
2024年10月31日